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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北煤炭医学院2010年“校园之星”评选通知
来源: 团委 点击数:8686

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》精神,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,充分展现我院青年学生的精神风貌,发挥优秀学生在校风建设、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和榜样作用,进一步激励广大学生勇于实践、积极进取、开拓创新,院团委、院学生会决定开展首届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
     

一、活动名称:

华北煤炭医学院2010年“建行杯”校园之星评选。

二、大赛口号:

“星光璀璨,闪耀煤医!”

三、总体设计:

本届校园之星评选活动,面向全院师生,突出民主选举,以具有我院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为评选对象,通过报名、筛选、评比,选出“道德之星”、“自立之星”、“文艺之星”、“体育之星”、“学习之星”等五位“校园之星”,并对“校园之星”等优秀大学生进行表彰、奖励;举办颁奖晚会,揭示评选结果,并组织“校园之星”等人参加演出;后续工作致力于鼓励与组织年度“校园之星”们积极参与公益、学术科技、文体等展现当代大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活动。

四、活动流程:

校园之星评选为期六周,分为报名与筛选、投票选举、揭晓与表彰三个阶段,道德、自立、文艺、体育、学习五个板块。

第一阶段报名与筛选为期两周,重点为营造校园“造星”氛围和客观地评选出各项校园之星候选人,每项5人;

第二阶段投票选举为期两周,重点为有秩序地引导、组织全院师生为各个板块候选人分别投票,同时,各个板块通过校园宣传、网络宣传、系部学生组织支持等方式拉选票;

第三阶段揭晓与表彰为期两周,重点为举办颁奖晚会,将大赛推向高潮。

收尾工作。

五、评选条件:

校园之星评选对象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,在思想道德、社会实践、科技创造、社会服务、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、学习工作成绩优异。

六、评选程序:

1511日至17日,各系分团委、团总支、学生会组织向学生公布评选条件,组织学生申报或推荐,报名表下载地址:http://tw.ncmc.edu.cnhttp://www.aincmc.com

2518日至20日,由评委会进行初评,确定各项“明星”初定候选人,并进行公示。公示期应不少于3天;

3520日前各候选人上报材料包括评选推荐(自荐)表(一式两份)、个人先进事迹单行材料(一式两份,1500字)。并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发至学院学生会电子邮箱;评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最终资格审查,并公布正式候选人;

4521日至63日,全院师生可利用网络、短信等形式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投票;

5620日举行颁奖晚会。

七、组织要求:

1、统一认识,高度重视。“校园之星”评选活动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一个新的举措、新的抓手,是深入贯彻中央16号文件的一项实际行动,是新形势下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的一条重要途径。各系要以此次评选活动为契机,推出先进典型,展示育人成果,在全校积极营造“争、学、赶”校园之星的良好氛围。

2、加强领导,严格评审。各系团学组织要严格按照评审程序,坚持实事求是、公正择优的原则,认真做好参评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荐工作,严格把关,坚决杜绝虚报、假报等现象,保证评选工作客观公正。

3、加强宣传,扩大影响。各系要充分利用网站、展板、橱窗、海报等载体以及事迹报告会、座谈会等形式,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。要把评选推荐“校园之星”与培育、树立当代青年学生典型有机结合起来,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典型在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。

 

 

学院团委     学院学生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05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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